工作准确定位 明确职能职责 做到角色到位
2008年7月11日
巴中市巴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 刘青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根据《地方组织法》和《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实际,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要围绕“工作准确定位、明确职能职责、做到角色到位”这三个问题,认真做好工作,增强工作实效。
一、工作准确定位
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首先要准确定位。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街道人大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种延伸。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在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基层的贯彻实施、巩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的作用,努力增强工作实效,要立足人大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所作为。我觉得,从总的方面讲,可以把位定在这样五句话上,就是“维护党委,支持政府,履行职责,服务代表,建设自身”。维护党委,就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委的权威,带头执行党委的决定。支持政府,就是支持政府工作,既行使好监督权,又积极支持政府工作,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履行职责,就是认真履行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能职责,切实做好人大工作。服务代表,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要尽力为代表做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设自身,就是加强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努力开创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作新局面。
二、明确职能职责
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要明确职责,并按职责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1、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责。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本级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其权能是比较有限的,但在一定范围内,又带有常设机构的性质。根据《地方组织法》、《四川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的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主持本次会议;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处理乡镇人民大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负责筹备、召集和主持本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要工作有八项;第二,处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主要工作有九项。具体内容在这里我就不讲了,请同志们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具体规定。
2、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责。目前这方面还没有法律规定,各地对街道人大的职责定位还处于理论探讨、实践探索阶段。最近,我们结合街道人大工作实际,做了一些调查研究,通过探讨(探讨的焦点是街道人大工委的监督职能问题),我们认为,街道人大工委的主要职责,总的可以概括为“服务、监督、促进”六个字。服务,就是搞好三方面的服务:为区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为广大选民服务。监督,就是依照区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对街道办事处等派出工作机构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就是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讲主要有八项职责:
①、负责联系本辖区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开展视察或调查,指导代表小组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搞好服务;
②、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转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交有关机关或组织研究处理,并督促有关机关或组织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
③、按照区人大常会的委托和授权开展监督工作。检查法律法规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情况;
④、听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⑤、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⑥、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总结经验,反馈信息;
⑦、加强工委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人大宣传工作;
⑧、为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日常工作服务,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做到角色到位
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要进入角色,履职尽责,认真做好人大工作。从目前情况看,全国五级人大,乡镇人大这一块还是很弱的。有一部份乡镇人大的活动开展得较少,就连每年召开一次人代会这样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工作,个别乡镇也没按要求做好。为什么呢,就是对人大工作职责定位没有弄清楚,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不能正确处理与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在工作上职能错位。为此,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必须强化人大意识,强化角色意识,强化法制意识,强化全局意识,努力做到角色到位。这里强调五点:
一是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必须明确职能职责。根据《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乡镇人大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在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主席、副主席履行下列职责:
1、做好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
2、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经验;
3、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
5、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6、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决定的有关事项。
二是乡镇党委书记兼职人大主席的乡镇,党委书记要做好兼职人大主席工作,专职人大副主席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我区绝大多数乡镇党委书记都兼任了人大主席,这充分体现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重视,不仅加强了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并且提高了人大的地位,也有利于人大工作的开展。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具体到每一个同志来说,既是党委书记,又是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具有双重身份,要认真履行人大主席(工委主任)职责,不能只当挂名主席(工委主任),要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人大的地位和作用。把人大主席当成党委书记这个职务不可替代、相互促进的一个重要职务,一定要拿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关心和从事人大工作,积极参加人大开展的各项活动;专职人大副主任要按照《条例》规定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抓好主席团的日常工作,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人大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宣传工作和自身建设抓好,抓出成效。
三是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一肩挑的乡镇,人大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在乡镇人代会闭会期间,要认真履行乡镇人大主席的六项职责,做到:坚持党委的领导,巩固人大地位,支持政府工作,三者角色互补,形成合力。
四是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要明确职责,切实做好工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了解和掌握代表活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经验;
2、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3、参加本级街道办事处的重要会议;
4、受理在本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做好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6、组织实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街道党委书记要做好兼职人大工委主任工作,要把人大工作做为自己履职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工委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人大工委会议,副主任做好人大工委的日常工作,抓好人大工委的制度建设,抓好人大代表工作和宣传工作。
五是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始终围绕乡镇党委中心开展工作。
1、乡镇人大要始终围绕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制约乡镇发展的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要切实改进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营造团结干事、和谐共进的生动发展局面。
2、乡镇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投身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民掌好权、代好言、引好路,在促进乡镇发展中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3、人大专职主席、人大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一手抓好党委中心工作,一手抓好本职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新闻链接:巴州区召开人大代表工作暨宣传工作会议
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