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张顺) 6月2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仲彬在全市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广播电视大会上再次强调: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确保行政效能建设“三项制度”落实到位。这“三问”,从“过问”的角度看,是在我国现有的纪律监督和法律监督之外开辟的第三条监督通道,从“追责”的角度看,是在现有的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之外加上了第三种政治责任;是领导干部主动对自身权力引入监督机制、制裁机制的表现,是增强干部责任意识、规范管理行为,最终实现权为民所用的体现。“三问”必将对巴中的又好又快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笔者就“三问”的现实意义谈一些粗浅认识。
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心。 领导干部的权力和责任始终是同一事物的两个面,在接受人民赋予权力的同时,就必须承担应有的责任。领导干部是权力的把持者,也是资源的分配者,如果能够不受严厉处罚地获取较多的利益,低成本低风险地违法犯罪,那么他们利用权力换取私利的欲望就会越来越大,不法行为也将日益频繁,这势必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损失。因此,要规范领导干部行为、防止违法乱纪,必须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建立系统完善的问责体系。“三问”,则很好地彰显了对领导干部责任心的这一要求。
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敬业精神。 领导干部是一种特殊职业,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承担着重要使命,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要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如何来促使领导干部高度敬业,“三问”无疑是一个有力的举措。“三问”正在冲击太平“官念”,使为官变成了一种高风险职业,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时刻要有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要提升学习能力、观察能力、协调能力、干事能力;时刻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努力做好各项本职工作,才能适应新的要求。否则就要问你的事,问你的人,更要问你的责。
有利于完善领导干部的选拔机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尤其突出的是在领导干部“能上”方面进行了不少大胆的尝试,推出了许多积极的举措。但是,在“能下”方面却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在人事制度中,“能上”与“能下”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能下”的渠道不畅顺,势必影响“能上”工作的顺利进行。“三问”就是要通过对领导干部失职失误行为做出硬性的制度约束,疏通“能下”的渠道,让那些无所作为者下台,才能使那些有所作为、大有作为者上台,最终达到“能者上,庸者下”的目的,形成良好的能上能下、新陈代谢的用人机制。 (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工会主席)
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