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8月份主任会议将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的情况汇报,为提高审议质量,确保本次会议收到实效,现提出如下调查方案。
一、调查时间:2008年7月28日至2008年8月1 2 日,8月 12 日上午调查小组全体成员,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书面汇报调查情况。
二、调查方法:深入到有关乡(镇)、村、组、林场采取听、看、查、访和座谈等方法开展调查。
三、调查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宣传《天然林保护条例》的情况;
(二)组织机构建立及履职情况;
(三)管护机制、管护人员落实及履职情况,集体林、农户自留山管护情况;
(四)管护措施落实及成效情况,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止乱砍滥伐情况,木材流通领域经营加工管理情况;
(五)新造林情况,冰雪灾害损失补植及今春新造林情况。
四、组织领导,人员分组及调查单位:
本次调查由区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全面负责,组成2个调查组,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部份组成人员及相关委室人员参加。
第一组:
带队领导:吴群传 任多聪
参加人员:杨大林 吴桂华 张 宇
调查地点:凌云乡 寺岭乡 三汇镇 南阳林场
联 络 员:周 荣(13980296821)
第二组:
带队领导:李仕民 胡文俊
参加人员:易 韬 蔡华元 贾 万
调查地点:顶山镇 羊凤乡 花丛镇 兴隆场乡
联 络 员:张定九 (13158431599)
二 00 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