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昌福
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是提高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三项制度”,市委仲彬书记提出了问事、问人、问责“三问”新举措,这既是强化行政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的重要保证。在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中,拿什么来落实“三问”?我认为应重点拿结果问事,拿制度问人,拿法规问责。
——拿结果问事。就是要求办事要讲时效,做事要有结果。过去,我们的行政效能之所以不高,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干部、职工办事拖拖拉拉,做事无果而终。平时不学习做事的本领,不研究办事的方法,有的甚至沉天在那里只谋人,不谋事。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而且常常对做事的人品头论足,指手画脚。这些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效率,损害了机关形象。我们要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贯彻好,把上级交给的任务完成好,把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落实好,一定要从干部组织层面、机关管理层面和利益导向层面抓起,不仅要让每个岗位、每个干部有事做,而且要让每个岗位、每个干部做好事,并做到级级有人抓、事事人有问、件件有结果。要激励想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职工多干事、干大事、干好事。通过学习培训、组织调整和利益导向,让不想事的干部学会想事,让不理事的干部交换位子,让不干事的干部腾出位子,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拿制度问人。就是要求建立健全保证机关运行的各种机制,用规章管事,拿制度问人。一个机关有没有制度,有什么样的制度,这些制度能不能落实到每个人,不仅关系机关行政效能的提升,而且关系单位事业发展全局。过去,在机关制度建设方面,要么不齐不全,要么不切实际,要么纸上谈兵,致使一些干部在其岗不谋其政,或不在其岗照样拿薪。遇到利益睁大眼睛,生怕吃亏。遇到事情双目紧闭,若无其事,造成单位人浮于事或无人干事。由此可见,健全各项行之有效的理事规章和办事程序,拿制度规范办事行为,用程序检验办事公正,是提高行政效率和办事质量的重要法宝。拿制度问人要注重公正,这就要求我们所定制度要符合政策,要尊重公理,要讲求实际,既要具有刚性,又要具有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决不能拿文字游戏来戏弄上级组织和蒙骗单位干部。
——拿法规问责。就是要求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对办事的人员、办事的过程和办事的结果,用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事同仁问到人。过去,行政效能出问题,出就出在考核标准的随意性、考核结果的无用性和考核责任的转移性。使考核这一重要手段与奖惩脱节,与用人脱钩,与评先脱档。尤其是对严重损害老百姓利益、严重影响单位形象的人和事,在问责上不依纪依法,在处理上梭杆走尺,有的朝令暮改,有的轻描淡写,有的优亲厚友,导致干部履职不到位,处理不到人,问责不到底。既然《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国家一系列行政法规的颁布实施,省委、省政府“三项制度”已经出台,当前和今后的重点就是要将这些法律和规定不打折扣地运用到我们的行政问责中,让考核真正成为一面具有穿透力的镜子,照出人的原形,照到人的心里。尤其要把对干部履职尽责的奖惩上升为制度化、法制化,奖要奖得身心愉悦,惩要惩得口服心服。通过依法问责,让负责的人敢负责、愿负责、负好责,让失责的人必负责、定负责、负真责,用以促进机关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全面提升。(作者系区人大代表,区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编辑:李杰 责任编辑:岳绍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