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易韬 肖斌)“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就上半年所做工作报告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三、下步工作打算及措施…。”7月17日上午,区司法局会议室,一场别开生面的上半年工作报告大会正在紧张有序进行,系统全体在编干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主任近90人参加了会议。科长、所长、主任、干警,被点到名的20余名同志一个个走向会议主席台向大会报告半年工作,参会者严肃认真,会场鸦雀无声……就此,工作报告制度的实施在该局正式拉开帷幕。
根除“顽疾”, 工作报告制度成为提高效能的“助推器”
“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开展以来,通过自查自纠,一些司法行政干警、公证员、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读”、服务意识淡薄、作风漂浮、创新意识不强等问题日渐显露出来。如何有效根除这些“顽疾”,最大限度地挖掘资源,将整体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成了当前摆在局领导面前的一道课题。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调研的基础上,该局建立了工作报告制度。此项制度的建立,是该局在深入开展“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过程中,落实“三问”、“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效能、改变领导作风、清新机关会风、启发集体智慧、增加工作压力和动力的又一创新举措。
工作报告制度,一是明确了报告主体,为全系统所有工作人员。二是明确了报告形式,采取随机点名,由被点名者上台向大会进行口头报告的方式。三是明确了报告时间,一般一月一报告,特殊情况随机举行。四是明确了报告内容,主要为上级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情况、近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措施、方法和下一阶段目标,所取得的成绩、典型事例、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解决途径、措施和完成时限。
“机关干部作风好坏,办事效率高低,如何更好的指导基层工作,更好的创新思维,工作报告制度,给出了最好的答案。”该局宣教科科长吴泳淦认为。
“虽然我不是科长、所长、主任,但也不可能躲在‘大树下’乘凉了,必须要认真工作,干出成绩,才能避免在被点到名后无工作可报,无话可说,不被亮丑,不被问责。”一位普通干部如是说。
逗硬较真,虚报假报将被亮牌警示
对于大会上报告的内容,报告者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局办公室备案待查。该局成立了以纪检组长为组长,办公室、政工科、基层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会报告工作督查小组,对照书面报告情况进行专题走访、督查,对弄虚作假、不客观真实报告的工作人员发出黄牌警告,予以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发出红牌警告,给予行政效能诫免谈话,并且黄牌、红牌警告都将与职务升迁、薪酬待遇等挂钩。
清江司法所所长王超很坦然:“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公众的监督,给全系统所有干部职工打了一剂“预防针”,如果工作不作为,不主动,不创新,作风不转变,在大会上报告时就会显丑,就会露白,必将被问责,虽然感到压力很大,但更多的是增加了动力,迫使我们主动去把工作干好,干得比别人更好。”
信息共享,搭建工作交流新平台
去年以来,该局通过公招、选调等方式,虽配齐了大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但多数对司法行政工作不了解、不熟悉,工作经验不足,导致工作发展不平衡。
“对我们这些刚从学校毕业、业务不熟、亟待提高的‘门外汉’来讲,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就好像一场‘及时雨’,不但是一次在公众面前锻炼和施展才能绩效的机会,也有利于个人尽快熟悉工作,尽早进入角色,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更有利于司法人素质全面提升,工作平衡发展,整体推进,期盼这样的会议多开。”新招司法行政干警刘敏道出了自己的心声。
今年“五.四”青年节全系统35岁以下青年干部座谈会上,有很多同志提出了“局里应多提供让大家互相借鉴、交流、学习的平台,以便工作相互促进”的建议,得到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的建立,就意味着全系统改变了“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的单干格局,相互借鉴学习、相互交流促进的资源共享平台初步形成。
【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