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俊
代表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他们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力军。闭会期间,代表作用发挥如何,完全取决于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责任感和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大多数是兼职的,具有分布广、居住分散等特征。因此,只有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精心组织代表活动,人大代表的合力才能形成,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这也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法定职责,为了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一是常委会应因地制宜,精心制定代表活动方案,周密安排活动内容,适时选定活动时间,为代表履职提出具体要求,扎扎实实地把社会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等代表活动开展起来。二是加强代表小组工作,进一步搞好代表小组组织建设,研究制定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办法,明确规范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范围、工作程序等内容,将本级或上级代表组织起来,突出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三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代表活动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只要代表活动开展好了,代表作用就会得到应有的发挥,人大影响就会扩大,人民代表制度就会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得到完善。(胡文俊 巴州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