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2日区人大常委会23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将在5月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了保证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切实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我区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区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区生产安全,社会稳定,社会和谐,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时间
2008年 4 月 25 日至 5 月15日分组开展执法检查。 5 月 20 日上午 9 时在区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听取各执法小组检查情况的汇报,并同时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汇报。
三、检查内容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工业企业: 安保科(股)建设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商贸企业: 安保科(股)建设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及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制度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情况、乡镇建筑安全监管情况、农村建房安全监管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乡(镇)、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机构建设情况、人员配备及履职情况、办公场地落实情况、工作经费到位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及台帐健全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治情况、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开展等情况。
安全生产职能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执法情况;对违法违规的处罚情况;对安全隐患整治的督促措施;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措施;安全文书档案等。
四、组织领导
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由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任组长,常委会各副主任任副组长、部份委员和人大代表为成员。检查分4个小组,分别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执法检查。
五、检查人员分组及检查单位
第一小组:
带队领导:吴群传 任多聪
参与人员:杨大林 吴桂华 吴丽娟 刘云太
主要检查工业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
检查企业:普瑞制药厂、新东方页岩砖厂、兴文利民砖厂。
联络员:雷忠义
第二小组:
带队领导:李光银
参与人员:曾立柱 何大文 白明著 陈仕民
主要检查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情况。
检查地点:恩阳镇、化成镇、西城街道办事处。
联络员:刘君厚
第三小组:
带队领导:冯天万 杨希泉
参与人员:何海生 周治斌 刘中山
主要检查商贸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
检查企业:城西供电所、凯宇烟花爆竹公司。
联络员:苟志祥
第四小组:
带队领导:胡文俊 张朝聘
参与人员:岳绍飞 蔡华元 李祖念
主要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
检查企业和乡镇:江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清江镇。
联络员:王家祥
巴中市巴州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4月2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