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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法院三项措施规范诉讼费收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9    


    本网讯(贾万  杨洋)在开展“三大主题主题活动”
中,巴州区法院立足于扩展群众知情权,广泛接受监督,采取三项措施公开诉讼费收取标准和收取金额,规范诉讼费收取秩序,方便老百姓诉讼,维护了群众权益。


    一是张贴警示标语。在立案大厅张贴警示标语,表明除立案统一收取的诉讼费外,法院不会也不准再向当事人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如有乱收费或别有用心的冒法院之名乱收费现象,当事人均有权拒付,并可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


    二是公示收取标准。针对当事人仍然对新的诉讼费办法不了解、不清楚的情况,在立案庭及法院公告栏、各法庭驻地公示诉讼费收取办法,并特意将收费标准及自动撤诉、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收取等相关规定用黑体凸出标明,方便当事人查阅,也为调解过程中担心诉讼费负担扫清障碍。


    三是坚持个案公示。由立案庭将每天受理案件的案由、当事人情况、案件应缴诉讼费金额、实缴金额、是否符合减、免、缓等情况,在公告栏进行公示,让公众知晓法院立案情况和收费情况,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自实行公示制度以来,有效堵住了冒名收费、搭车收费等漏洞,切实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规范了诉讼费收取秩序。来立案的当事人张××在立案庭赞许道:“法院这样子做,让我们晓得收的是什么费,收好多费,真是让我们啥子都放心了。”

 


编辑:贾万     责任编辑:李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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