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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学生犯罪情况及对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9    

 

  区法院(杨晗)通过对巴州区人民法院2005年至2007年全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查发现,在校中学生犯罪呈快速上升趋势,占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2005年我院所受理公诉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共计56人,其中中学生18人,占7.8%2006年共计68人,其中中学生27人,占11%2007年共计70人,其中中学生35人,占12.3%。中学生犯罪现象,已经成为我区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基本情况分析

                            

  (一)、近九成中学生犯罪案件存在暴力行为。近三年,我院受理的64件涉及中学生犯罪的案件中,其中抢劫27件、故意伤害21件、盗窃7件、强奸4件、寻衅滋事3件。除盗窃案件外,其它案件均是以采用暴力胁迫手段为特征的犯罪。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市面上禁止买卖的管制刀具成为中学生暴力犯罪的主要作案工具。作案手段残忍不计后果,不是拿钢棍打击被害人的头部,就是用匕首直捅被害人的胸腹部,往往一棍一刀下去即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

            

               

  (二)、同学之间因小事发生口角、争执引发的报复性行为导致犯罪的案件突出。调查发现,我区中学生犯罪所涉及的五个罪名,除强奸和寻衅滋事外,以报复泄愤为动机的犯罪在其它三个罪名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特别是21件故意伤害案件中有16件都是因为同学之间因小事发生纠纷,事后其中一方觉得自己吃亏或认为没有面子,找另一方算帐而引发的伤害行为导致的犯罪。如某中学高二学生李某在学校安排统一上艺术课时被其它班上一同学刘某不小心弄伤头部,而刘某当时未向李某道歉,事后李某越想越气愤,于次日放学时纠集其他三名同学在校门口找刘某算帐,纠纷中将与刘某同路的王某刺成重伤。

               

               

  (三)、受人邀约、鼓动,临时起意实施犯罪行为的案件数量较多。64件涉及中学生犯罪的案件中,有51件均系两人以上共同犯罪。而在这些共同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是受人邀约、鼓动,临时起意实施犯罪行为,犯意的产生具有明显的偶发性。如严某、苟某系某中学同班同学,200710月一天两人受严某以前的同学当时已经辍学的刘某之邀去刘某的出租房内玩耍,刘某向他们讲起其在几天前曾经抢劫出租车司机“找钱”的事,严某想到自己这几天正好没有钱花,征得苟某同意后,两人当晚在刘某处借得刘某作案时所用的匕首、背包,按照刘某所说的方法抢劫出租车司机一名,抢得现金20余元、小灵通一部,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原因分析

        

               

  (一)、因父母外出务工或经商,缺乏家庭温暖和家人关爱与管教,是导致我区中学生犯罪最重要的家庭因素。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区许多家长在市场经济的引导下,纷纷离开家乡外出打工、经商,而其子女却大多留在家乡,或交于年迈的父母看管,或托付给亲戚、朋友看管。这些学生长期得不到父母的直接监护,缺少父母的关爱,在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出现了较多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的发展。据统计,犯罪的80名中学生中,有51人属父母外出务工或经商的留守少年。这其中的有些孩子不要说与家人情感的交流、道德法制观念的培养和教育,甚至吃、穿、住、行等方面都缺乏基本的保障和照顾。他们比生活在父母身边的孩子更缺乏归属感和安全感,为了寻求他人的照顾和关注,他们往往会去结交社会上的朋友或是做出一些违背常规和道德的行为,稍有不慎就滑入了犯罪的泥潭。某校初二学生吴某年幼丧母,其父另行成家后常年在外务工,很少关心吴某。吴某一直随年迈的祖母生活,吃穿经常没有着落。后吴某受社会无业人员王某之邀参与抢劫,问及原因,吴某说:我没有饭吃时王某请过我,人家欺负我也是他出面给我摆平,王某要给他女朋友找钱叫我同路,我不好拒绝就答应了。

               

               

  (二)、学校教育价值观和教育方式的不当。传统的应试教育,常常把分数高低作为评价教学质量、教师成绩、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学校不当的价值取向,急功近利的教育方式,不仅使法制课、思想品德课形同虚设,并且把教育“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等原则抛在了脑后。一些学校。对待那些学生成绩好的学生总是偏爱有加,认为学习成绩好了,什么都好了。而忽视对他们的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在这80名犯罪的中学生中,有18名系学生干部或平时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唐某因平时学生成绩好深得老师父母的喜爱而非常自负。一次考试失利后,唐某对嘲笑自己的李某怀恨在心,乘李某不备将其手机偷走。而其余62名校方认为平时成绩和表现都较差的“双差生“中,有学校的体育尖子、文娱骨干,也有同学公认的电脑专家、游戏高手,不乏头脑聪明和其他方面非常优秀的孩子。但这些学生普遍对课堂上所讲的东西不感兴趣,学习成绩差,在班上不受重视,产生厌学情绪,以致逃学,旷课。旺盛的精力和求知欲在课后得不到正确的引导,或是沉溺于网络不能自拔,或是和社会不良分子混在一起,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电脑使用的普及,网络上信息的飞速传播,在开拓了人们的视野的同时也传递着大量的不良甚至是犯罪信息。精彩刺激的网络游戏更是令中学生沉迷。据巴中中学对我区20余家网吧所作一项调查表明,晚上9点到12点,在网吧上网的85%系未成年人。在我院受理的中学生犯罪案件中,几乎每个案件都与网吧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有的是模仿游戏中的犯罪行为;有的是在网上联系网友商议犯罪方案;有的是在网上购买作案工具;有的是在网吧发生纠纷;有的是因无钱上网而去抢劫或盗窃。一些不良影视作品,为了寻求感观刺激而大肆渲染无政府主义和江湖义气,很多未成年人刻意模仿热门影视作品中人物的言行举止,将勇敢、英雄和亡命之徒混为一谈,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帮人打架并致人重伤的李某在审理中法官问到伤人的目的时回答,是想学习某电视剧中某个角色在巴中城一刀砍出名。

               

    三、对策及建议

                

                  

  (一)、家长、学校,政府共同配合,搞好留守学生教育工作。作为家长,要权衡外出务工与教育子女的利弊,要尽量做到发家致富与养儿育女两不误。首先要解决孩子没人管的的问题,为孩子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二是平时多以打电话或写信的方式与孩子联系、与学校和老师联系,了解孩子在学校、家中的情况。经常与孩子交心,及时掌握孩子的思想动向,不要让孩子感到父母不在身边自己就成了没人管的孩子。学校则重点要加强引导、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运用学校阅览室、图书室、兴趣小组等各种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让同学之间的友情弥补缺失的亲情,扫除“留守”学生心理的阴霾。作为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要随时洞察这些留守学生心理,给他们以更多关注,激发其热情。解决留守学生问题,需要政府重视,全社会参与,形成合力。一要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运行机制。办好寄宿制学校,改善学校软硬件环境。二要强化社会关爱。充分发挥关工委、妇联及团委的作用,聘请我区老红军、老模范、老教师、老干部担任校外义务辅导员,教育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二)、改变学校教育的价值追求,以科学的方式教育学生。学校必须转变“智育至上”的传统教育观念,不片面地追求升学率,应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通过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教书的同时不忘育人。对学生建立正确的综合评价制度,不以学习成绩作为衡量学生好坏的唯一标准。并接合中学生青春期特有的心理特征将心理辅导纳入日常教育之中。克服学生中存在的逞能、好胜、霸道、急躁心理,培养他们的自制力,防止因小事而发生恶性案件。对早熟的学生要加强青春期教育和心理疏导,防止犯罪。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机构,对有心理疾患的学生应给予及时的治疗。因在校学生犯罪多发生在课余时间,学校还应当积极鼓励学生发展课余兴趣爱好,让他们旺盛的精力和求知欲在课余时间得到满足,减少与不良事物的接触机会。健全学校管理制度,建立有效预警系统。学校通过可建立点名、请假、校门进出登记、刀具类物品管理,保卫夜巡值班、住宿生就寝查铺、学生离校通报家长等制度来预防事件的发生。

 

               

  (三)、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政府应当加强法律宣传,让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负有法律责任的各个主体明确并且承担起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从社会各个层面规定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加强宣传,达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各职能部门也应当发挥好自己的作用,如文化、工商等部门可加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整顿校园周边的书摊、美容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铲除黑网吧等工作;并通过博物馆、电影院、公园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使他们的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升华,言行得到规范;而公、检、法、司等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则应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一方面,对已经犯罪的学生要依法处理和惩办,以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教育本人,使其真正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罪行,认罪服法,提高改造质量,预防其再次犯罪。并通过在学校举行模拟法庭、以身边案例现身说法等丰富的形式,使法制宣传更加符合学生特点,更贴近社会现实……。

 

                

   让未成年人健康地成长不仅仅只是父母和学校的责任,也不是某几个机关的责任,而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在全社会树立起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才能共同构筑起关爱未成年人的网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编辑:贾万       责任编辑:李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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