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岳绍飞)2008年6月6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机关四楼会议室举行。应出席会议组成人员33人, 实到26人。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廖伦志主持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及常委会其他领导吴群传、李光银、李仕民、冯天万、胡文俊、 杨希泉、张朝聘、田华信、任多聪、杨再兴参加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蒲开文、朱继中,区法院院长 杨上宇、区检察院检察长熊军、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部份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安监局 、区公安分局、区经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交通局、区综治办负责人列席 相关议题会议;3名公民旁听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张映华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编辑:李杰